如何透過科研補助機制導引高教體系展現(3) 科研補助機制的導引

導讀
我國高等體系正面對許多挑戰,讓我國高教體系邁向改變成為當前的關鍵議題之一。在這些可能的變化下,當前正是我國應該改變科研補助機制,積極引導高教體系特色化以因應更巨大挑戰的時候,可能的方向應是鼓勵區域發展與全球在地化、鼓勵互補式的聚落發展、鼓勵引入國際合作的資源與互動等作法。

現有的研究補助機制與影響

我國現有的研究補助機制主要項目有二,一是國科會的「專題研究計畫」,目的是補助大專院校及學術研究機構執行科學技術研究工作,以提升我國科技研發水準,性質屬於專案計畫資助(project funding),核定總額從民國90年96.87億開始逐年成長,最多曾達169.77億,102年度為152.88億(圖1)。

圖1 近10年國科會專題研究計畫總經費變化(百萬元)
引自: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 (2013),專題研究計畫申請/核定經費趨勢圖。取自https://nscnt12.nsc.gov.tw/WAS2/academia/AsAcademiaReport_Chart.aspx?ID=22

另一主要資金則是則是教育部自民國95年起推動的「發展國際一流大學及頂尖研究中心計畫」,分2期推動,第1期為95年至100年3月,第2期更名為「邁向頂尖大學計畫」,執行期程為100年4月至105年3月,性質屬於綜合資助(block funding),目的為透過支持高等教育卓越發展與創新,提升國家競爭力;重點措施有(1)厚植績優大學研究中心能量,持續追求專精領域教學與研究之卓越;(2)培育優質人才,進而使學校發展為國際一流大學。根據教育部歲出計畫提要,民國102年度高等教育教學與研究輔助經費,預算編列為407億,103年度國立大學校院教學與研究輔助則編列416億元(圖2)。計畫第1期以「發展國際一流大學及頂尖研究中心計畫」,每年編列100億元經費,藉由學術競爭環境之建置,以發展國際一流大學及設置以優異領域為導向之頂尖研究中心,參照國際一流大學之相關教研人才及設施水準,以輔導國內大學依其優異領域建立特色為基礎,透過競爭性經費之挹注,一則補助其提升基礎設施,二則輔以國外優秀教師之聘請及國際學術合作之參與,責成其教研水準、產學績效,確與國外一流大學相匹敵,進而發展國際一流大學及頂尖研究中心,以提升我國大學創新研發品質及國際能見度。

圖2 2007~2014年國立大學校院教學與研究輔助概況
引自:零時政府 (2013),中央政府總預算:國立大學校院教學與研究輔助。取自http://budget.g0v.tw/budget/5120010203

國科會的「專題研究計畫」與教育部的「發展國際一流大學及頂尖研究中心計畫」(邁向頂尖大學計畫),總計約560億公帑,兩者有一個共同的關鍵績效指標(表1、表2),即所謂的SCI《科學引文索引》/SSCI《社會科學引文索引》。SCI《科學引文索引》/SSCI《社會科學引文索引》論文發表篇數,為美國科學資訊研究所(Institute for Scientific Information,簡稱ISI)所發表,其資料庫號稱收錄全球各學科的優質期刊文獻。一般咸認各國所發表之論文總量,可表現出該國學術研究成果的產量,以此觀點,根據Thomson Reuters (2012)資料,2011年我國的SCI/SSCI論文發表篇數為26,648篇,全球排名第16名。依據ISI發表之美國國家科學指標(NSI),我國的SCI/SSCI論文篇數逐年增加,由2003年的13,132篇到2011年的26,648篇,成長約50%;在全球的排名,亦由2003年的第18名上升到2007年的第16名,2011年排名維持第16名。2011年各國總體論文篇數(包括SCI論文及SSCI論文)的排名,前5名依序為美國、中國大陸、英國、德國、日本,排名在前20名者大都是歐洲國家,亞洲國家則依序為中國大陸(第2名)、日本(第5名)、印度(第10名)、南韓(第11名)、俄羅斯(第15名)、我國(第16名)。

表1 國家科學委員會關鍵績效指標:SCI/SSCI論文篇數排名
引自: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 (2013),101年度施政績效報告。取自http://web1.nsc.gov.tw/public/Data/351717103271.pdf

表2 發展國際一流大學及頂尖研究中心計畫(邁向頂尖大學計畫)獲補助學校教學、研究、國際化及產學合作數據統計
引自:教育部 (2013),施政績效:十二、發展國際一流大學及頂尖研究中心計畫。取自http://www.edu.tw/FileUpload/4022-18520/Documents/12.pdf

然而,由於兩大研究補助機制採計共同的關鍵績效指標──SCI/SSCI論文發表篇數,使得論文發表數成為大學爭取經費最重要的指標,制度訂立的遊戲規則迫使國立大學及教授將教學或服務等其他事務的優先權列於發表論文之後,從而引發許多現象:

(一)大學缺乏願景與引導社會經濟文化發展的影響力

大學因體制僵固、運作官僚,怯於前瞻、漸失願景,而且過度強調研究,欠缺關懷社經發展及指引方向的影響力。國立大學既有的官僚化科層體制,是由上而下、法規為主的行政模式,逐漸成為政治角力、行政制度引導教學研究、教學徒具形式及缺乏彈性的組織。在這種科層體制下,國立大學已成為同質、僵固而封閉的象牙塔,缺乏個別特色及國際化競爭的誘因,而且教學品質持續低落、研究方向常脫離現況太遠,無法回應國家發展的需求。私立大學則受限於私立學校法,獲得教育部補助的同時,就得受到教育部監督,以致在經營管理上亦缺乏彈性,加上近年來爭議不斷,例如部分私校管理者常用不當手法賺取利潤、要求鬆綁學費而集體控告教育部、私校退場方案可能使弊案合法化等。另一方面,學術研究大多任由學者自主提出計畫,但研究方向多欠缺關懷社會發展或協助經濟活動發展,效率不彰、未見影響的現象引來各界質疑。

(二)大學對內缺乏特色、對外國際化程度不足

普通大學與技職體系趨於同質發展,各個學校缺乏特色,雖然大學的研究成果已具國際水準,但教學水準與國際一流學校的落差太大,亦不積極走向國際化,造成國際競爭力不足。自廣設大學後,經建會不再將教育納入人才規劃,技職院校逐一轉型科技大學,造成技職教育無法與產業聯結,產生人才失衡危機。大學與技職體系同質化的結果就是培養的學生同似性太高,皆過度講究學術理論而輕忽實務經驗傳承,造成就業市場供需失衡。研究成果是大學排名的重要指標,也是爭取經費的評分項目,導致大學「重研究、輕教學」,教師為升等考核、爭取研究經費,亦不得不以研究為第一優先;教學品質、關懷社會的行為未受到相對的重視,在此制度下淪為犧牲品,只需達到門檻要求即可。於是,研究「產量」的速度變快,但教學「品質」的提升卻遠遠不及。整體而言,國內高等教育界在教學水準、國際化的程度對比於國際名校,實在相形失色。

(三)補助經費的分配與教學研究成果並非平等或有效率的配置

目前政府補助經費的分配機制呈現大者恆大,這種方式未必是最佳的發展,而且教學研究成果評估基準未能公平或引導特色。在績效管理上,將經費分配給績效最佳者似乎是合情合理的,但是如此的作法體現在社會或教育等政策或組織的管理時,將出現追求績效的盲點;過度績效管理的結果就是佔據多數資源的學校幾乎具有所有優勢,而被評為績效劣等者很難再獲得資源,於是大者恆大、未獲資源者無法翻身,最後只剩評比項目下的效率最佳者而喪失了某種多元化。另一方面,教學成果難以量化、研究成果量化比較的結果,導致評估基準未能公平或具有引導特色的功能,但當前國內大學最需要的卻是教學品質與研究品質的提升。

結論與建議

Association of College and Research Libraries於2010年發表研究報告《Futures Thinking for Academic Librarians》(Staley & Malenfant, 2010),探討大學未來可能的改變:(1)學術文化的改變;(2)大學人口的改變,像美國、澳洲等其他國家的移民或多元族群的情形已非常普遍;(3)遠距教學日漸普及;(4)大學籌措經費的方式也會有所改變,各大學由政府補助和學生學費而來的經費都不足以支應正常的校務營運,所以學校必須設法自籌校務基金。在這些可能的變化下,當前正是我國應該改變科研補助機制,積極引導高教體系特色化以因應更巨大挑戰的時候,可能的方向與作法建議如下:

(一)鼓勵區域發展與全球在地化

從全球化或全球競爭網絡的觀點來看,大學可以積極發揮「區位優勢」(location advantage),融入區域發展,以全球在地化的思惟創造與地方區域的共生共榮。「全球在地化」在精神在於「思考全球化、行動在地化」 (Think Globally, Act Locally),將一個區域的需求、文化、傳統與態度,嵌入其全球發展中的特殊性,並落實全球化的潮流,而創造區域系統的發展。

(二)鼓勵互補式的聚落發展

可以設計研究補助機制,讓各個大學彼此間在個別效率與競爭力上形成更密切的關係,成為大學群聚,並與產業群聚相互形成緊密的產學網絡。這些關係可以從地理上的共同位置、理論與實務串連、既競爭又合作、共享資源的途徑等去促成。地理位置的接近應該最容易讓大學進行教學或研究的交流、人才聚集、共享基礎設施以降低成本降低或聯合爭取產學合作等,進而建立互補式的競爭優勢。若大學聚落融入城市或區域發展時,其產生的綜效將更加顯著。

(三)鼓勵引入國際合作的資源與互動

目前國內大學與國際各大學研機構的互動仍屬點對點的單打獨鬥方式,應可透過科究補助機制讓國內大學形成科研聯盟,以便有足夠的人才與資源爭取與著名機構國際合作。未來的人才移動更加頻繁、科研成本與風險增加,關鍵領域或技術的國際合作將是必然的科研方向,政府應儘速擬定策略與作法,避免失去可能的合作機會。

除了科研補助機制的改變之外,其他可能需要的其他配套措施包括大學法限制的放寬、產學與國際人才移動交流的限制鬆綁等。雖然國立大學的運作,就實務上而言,已可謂實質法人化,只待《預算法》、《決算法》、《會計法》、《審計法》及《國立大學校院校務基金管理及監督辦法》等法令解釋鬆綁,但合適的監督機制、教職員工權益和經費補助等法人化後的問題尚待討論與擬定共識的解決方案。另一方面,政府相關權責單位對於教師在產學合作、研究成果授權或兼職借調的規範,仍屬防弊重於興利的思惟,對部分鑽漏洞的作法睜隻眼閉隻眼;但現在的態勢應該慢慢鬆綁人才規範或提供誘因,使學界人才能為產業界所用,發揮最大的社會效益,同時借重國際人才提升我國社會經濟的發展,以開放創新的角度去思考人才政策,對國家整體效益才是比較好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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